6月16日,安徽省召開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啟動會議。副省長、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何樹山出席會議并做動員講話。會議部署對4個市、4個省屬企業、3個省直部門分三批開展督察。
會議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將其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行動,作為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有力抓手,作為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的重要舉措,出臺了一系列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規定,實現兩輪對省轄市督察全覆蓋,并探索開展針對性更強的專項督察,取得了積極成效。近年來通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全省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都達到有監測以來最好水平;今年以來,我省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
會議強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習近平總書記倡導和推動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和制度性安排,對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具有重要意義。這次督察要在總結好、堅持好、運用好成功做法的基礎上,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嚴的基調,堅持問題導向,敢于動真碰硬,推動有關市縣、部門和企業狠抓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深入開展以“嚴整改、重質量、促轉型”為主要內容的新一輪“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促進我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現高質量發展。
會議要求,各督察組要嚴格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和《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開展督察工作,督察組要依法依規進行督察,實事求是反映問題;要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實施細則,不斷改進督察方式方法,優化督察程序,切實減輕被督察對象負擔。被督察的市、部門和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生態環保督察,如實反映情況和問題,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抵制督察組開展工作,堅決禁止為應對督察搞集中停工停產停業等“一刀切”行為。
會后,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羅宏通報了2021年省生態環境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安排,并以《拓展生態環保督察方式 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主題,開展了相關督察培訓工作。
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4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副組長及全體成員;六安、宣城、池州、黃山市政府負責同志;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局負責同志;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