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煤炭報》(2016年5月25日 6版)
本報訊 今年以來,淮北礦業集團袁店二礦深入推進用人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管理技術人員責任擔當意識,對全礦管理技術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
一是明確責任主體。該礦規定,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按照條件、程序由礦黨委選拔任命,班子其他成員由各單位按資格、條件、程序,由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建議人選,經分管領導簽字把關,政工部審查后報礦黨委和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沒有按規定程序選拔的,按照淮北礦業選人用人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契約化管理的對象是中層及以下管理技術人員(含副總工程師)。契約期限原則上3個月以上,1年以下。
二是簽訂履職契約責任書。按照集團人事管理相關規定,政工部負責辦理聘用手續。管理技術人員正式就職前,要進行統一的履職宣誓,由政工部負責,紀委(監察審計科)配合。層級簽訂履職契約責任書,副總工程師和各單位(部門)正職與礦長、黨委書記簽訂;各單位副職、技術員與單位正職簽訂。
三是定期開展履約考核,促進管理技術人員履職盡責,成長成才。該礦根據各單位(部門)管理技術人員職數核定工資,與市場化工資對接,由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分配,減人不減工資總額,增人不增工資總額,月度考核兌現工資。副總工程師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考核實行積分制,滿分100分。低于80分約談,低于70分誡勉談話,低于60分的管理技術人員將被召回、降職、撤職。其他管理技術人員積分考核由各單位根據實際工作性質制定個性化考核標準,報政工部備案。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積分制以安全、生產、經營、作風等關鍵績效指標為考核內容,對應扣分。(劉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