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健
《中國煤炭報》(7月27日6版)
日前,安徽淮北礦業集團袁店二礦制定多項安全管理措施,加強零散作業人員管理。
該礦要求,零散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單位班前會,嚴禁不參加班前會私自下井;必須嚴格落實班前簽字、施工前匯報、班后簽到制度。施工前必須先確認再匯報,工作完成后,必須經值班人員批準方可離開作業現場或升井,嚴禁不簽字、不確認、不匯報。單位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召開零散作業人員班前會,合理組織勞動,2人以上的零散作業人員,必須指定安全負責人,嚴格落實聯保互保制度;因工作需要安排1人單獨作業的,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嚴禁未經批準安排1人單獨作業。各單位必須建立零散作業人員管理臺賬,切實做好零散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對違反規定的,將給予責任者留用察看1年的處分。此外,該礦副總以上領導、職能部門管理技術人員、安監員、安全協管部門人員下井檢查時,將把零散作業地點、零星工程施工人員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對其督查力度,從嚴規范零散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