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報》專訪王明勝:“煤炭去產能”需要配套政策跟進
王明勝
全國人大代表、淮北礦業集團董事長
關鍵詞需要配套政策跟進
背景
雖然煤炭去產能工作取得了積極的進展,超額完成了2.5億噸的去產能任務,但是國內煤炭產能過剩的局面并沒有明顯改變,產能過剩問題依然比較嚴重,煤炭去產能的信心不能動搖。
據預測2020年,我國煤炭消費量至多41億噸,扣除2億噸進口煤,國內煤炭的需求在37-39億噸之間,即使考慮現在煤化工的合理需求,也很難有絕對量的增長。如果不下決心將過剩的產能去掉,煤炭這個行業要想持續健康發展,煤價要想穩定在合理水平,就非常困難。
建議
一是合理先進產能評價標準。統籌考慮不同區域煤炭企業的地質條件、自然災害、資源稟賦等實際情況,按照分類管理、一域一策的原則,修訂完善煤炭先進產能評價標準,充分體現地區差異、煤種差異等特性,擴大華東、西南、東北等地區的先進產能礦井范圍,發揮其穩定煤炭供應、穩定市場預期的作用。
二是有序釋放煤炭產能。2016年下半年以來的煤價上漲,仍只是恢復性的、階段性的,只是價值規律的理性回歸。當前,部分煤炭企業出現盈利,是在大幅度減員、大幅度降低人員工資、大幅度壓縮設備材料投入的基礎上實現的,主要還是融資還債的需要。企業走向正常生產經營循環,仍需要較長時間和一定煤價的支撐,脫困發展依然任重道遠。
三是盡快批準恢復276個工作日制度。在3月中旬冬季供暖期結束之后,從目前允許煤礦按照330個工作日生產恢復至按照276個工作日生產;二是按照統一步調、幅度可控的原則,根據市場供需情況,有序控制煤炭產能釋放節奏,防止煤炭價格回調幅度過大,導致煤炭企業再度返困。
四是暢通落后產能退出通道。建議以關閉退出30萬噸以下小煤礦為重點,對規模小、污染重、灰分高、安全無保障等絕對落后產能2017年必須全部退出;對相對落后產能,綜合運用安全、質量、環保、能耗、技術、資源規模、減量置換等政策措施,引導災害嚴重、安全無保障、煤質差、能耗不達標、非機械化開采的煤礦有序退出。
來源:中國能源報 2017-03-09
原文:http://mt.sohu.com/20170309/n482849315.shtml